▲点击观看视频
(相关资料图)
4月9日,针对网传“男子当街踹倒女子”一事,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8日晚,男子肖某与朋友在邵阳县某商场外聊天时坐在了女子张某某停放在路边的两轮电动车上。张某某取车时,双方发生冲突。期间,肖某将张某某踹倒后揪扯其头发,在其耳旁进行谩骂并多次对其进行殴打。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邵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正观视评:
看了现场视频和警方通报,我说几点感受:
其一,拘得好!光天化日之下,以强凌弱,暴力伤害他人,无视道德和法律,无论起因是什么,被采取强制措施就对了。这是还受害者公道,也是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众安全感的需要,没什么好说的。
其二,没有必要妖魔化这起事件。我注意到,有网友称这是又一起“唐山打人事件”,还有传言称施暴者强吻受害人。实际上,这都与事实不符。这起事件的确恶劣,但与唐山事件有本质区别。首先,事出有因,是由纠纷引起;其次,是个人施暴,不存在团伙作案。因此不应该相提并论,也不必因此感到恐慌。应该相信警方,相信正义。
其三,警方的处理比较及时。8号晚上发生的事,9号凌晨就出了通报,而且对事件的定性十分明确,就是刑事案件。对于这种影响恶劣的暴力打人事件,就要这样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回应舆论关切,才能避免引发谣言和恐慌。
其四,也要追问和反思。原本很小的一件事,为何会引发这么大冲突?仅仅是施暴者戾气太重,法律意识淡薄吗?恐怕除此之外,也与法律震慑力不足有关。其中一点就是体现在对互殴和正当防卫的认定上。这起事件中,女子其实也有动手,但明显是反击,且对对方造成的伤害有限。倘若是两男子,双方都有动手的情况下,会不会定性为互殴?这很值得深思。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王攀 编辑:王航 版权声明本稿件为独家原创,版权为郑州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正观新闻)所有,转载或者引用请注明来源及作者,如有违反,依法保留追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