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3月28日上午,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发布3件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国际在线陕西频道、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群众新闻网、各界导报、三秦都市报、延安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师蒙,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海姐分别作通报发言,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李建国主持。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师蒙在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民事检察案件680件,较上一年度增长10.75%。提请抗诉14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件,再审检察建议9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57件,提出执行检察建议277件,均被法院采纳。决定支持起诉40件,其中3件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2万元,年底在民事检察业务条线考评中位列全省第一梯队。在省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办好‘小案’情系民生”新闻发布会上,王某东民事执行监督申诉案被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安塞区院办理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转载,通过不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最后支持起诉,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延安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照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使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办好每一起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主动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履职,砥砺担当,努力构建延安民事检察新格局。一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司法理念,完善精准监督保障机制。二是坚持强基导向,夯实发展根基,扎实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稳步前行。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四是坚持融合发展,加强内外协作,凝聚民事检察工作强大合力。五是强化分析研判,推行公开听证,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下一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和市院党组“四个抓牢”工作要求,践行精准监督的理念,引导延安各县市区检察院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稳步开展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围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和“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在全市开展“护航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民事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更高质量履职服务延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第四检察部、政治部宣教科全体干警参加新闻发布会。(供稿: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张海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