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22-12-22 19: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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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2-080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2 日楼会议中心董事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234,434,79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9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212,571,43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214,913,5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342,09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212,571,43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17%。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 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序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号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关于子公司参 与竞买上海电 气集团钢管有 限公司股权成 功后拟提供担 保的议案 154,424,205 71.8541% 57,897,945 26.9401% 2,591,384 1.20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郴、苏恒瑶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